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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提高散居贫困归侨难民补贴

www.fjsen.com 2010-11-05 15: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政府近日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散居贫困归难侨,不分城镇和农村,都参照困难台胞补助标准,在已享受城乡低保制度之外,另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补助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负担。至此,福建省政协相关提案和信息专报件提出的建议得到圆满落实。

福建是侨务大省,也是安置归难侨较多的省份。近年来,福建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政策措施,集中解决了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社保、医保、住房等涉侨民生问题。但由于部分归难侨分散居住,无法享受国家对集中安置在华侨农场的归难侨所给予的优惠政策,生活贫困问题突出。

今年省政协全会上所提的“关于做好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保障工作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孙春兰和省长黄小晶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生活困难侨胞的实际情况,摸清底子、列出名册、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今年5月,省政协副主席叶家松带领省侨办、省侨委等负责人赴福州、泉州、漳州,就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生活保障等问题深入进行调研。调研组了解到,截至去年9月,散居社会归难侨共有46817人,其中属于贫困归难侨的有5636人,这些散居归难侨大多生活在偏远或欠发达地区,普遍年岁高、文化水平低、社会关系简单,特别是其中的部分孤寡老人,处境相当困难。省政协以信息专报件形式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送了调研情况,建议对散居社会贫困归难侨除享受原有的低保补助外,由财政支出每人每月再补助100元,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省政府积极采纳这些建议,对散居贫困归难侨的补助即将成为现实。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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