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人大频道> 人大资料 > 正文

浅谈县级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的内涵及未来发展趋势

www.fjsen.com 2010-11-12 17:18  危世辉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2000年3月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06年又颁布了《监督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经济监督做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也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本文就县级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的内涵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尤溪实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经济监督的内涵

地方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说,凡涉及到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监督都属其范畴,包含对财政方面的监督;从狭义来说,仅指经济工作的监督,把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和财政预算的监督二者区分开来。199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2000年3月又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监督法》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也分别作了具体规定,因此,通常所说的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是以狭义而言。其主要内容,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方面主要是指对社会和经济发展长远规划、经济运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微观方面主要是指对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调整、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政府的有关经济工作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社会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监督。

(一)宏观方面监督的主要内容

1、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是谋划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全县人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关系到今后五年经济发展走向,而且关系到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对每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制定、审查批准,都高度重视。如在审查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强调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振兴尤溪经济,加快建设新兴工业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省委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决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重点,以培育产业集群为方向,全力实施工业兴县和项目带动追赶战略,通过工业的振兴带动农业产业化、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等服务业,增强区域竞争力,把尤溪建设成为经济发展强劲、产业优势明显、人居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富裕的闽中新型工业县和朱子文化城。今年9-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十一五”规划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

2、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根据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五年规划实施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在审议“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县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开放搞活农村经济、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程、关注教育工作解决好城区扩容中的教育问题、挖掘潜力发展旅游业、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等建议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3、审查批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草案。县城是一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个地方县城的发展水平,体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总体规划县城的发展将意义重大。原先的县城规划即将到期限,随着城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内外部发展条件发生重大改变,适时组织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十分必要。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专家组有关修编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在海西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明确县城未来发展定位,城区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要能起到凝聚各种经济发展要素、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等建议。2009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了《尤溪县城总体规划(2007-2030)》。

  • 责任编辑: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