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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政策破解"入园难":补贴+税费优惠+平等待遇

www.fjsen.com 2010-12-29 09:00  叶琦 翁海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政策:补贴+税费优惠+平等待遇

会议透露,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

政策1:为社会力量办幼儿园提供必要用地,支持民办幼儿园新建园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交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由教育部门通过组织竞标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新建民办幼儿园,减半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政策2:鼓励并支持多种形式办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所公办园。积极鼓励有资质、有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公民等举办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幼儿园予以小额贷款担保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幼儿园。

政策3: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形式支持幼儿园建设和设施配备。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政策4: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助政策。其中,省级财政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按上学年末在园幼儿数予以每人每年100元补贴。各地可参照省里的做法,采取适当方式对民办园给予补助。

政策5:落实民办幼儿园税费优惠政策。对政府给予扶持的民办幼儿园,符合税法规定的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按照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和幼儿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分别参照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标准,对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政策6: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各地要将民办学前教育纳入管理体系,落实民办园、在园幼儿、教师与公办园、在园幼儿、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园教师在业务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政策7: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要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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