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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纳入法检目录商品过渡期将满 闽企需早做准备

www.fjsen.com 2010-12-30 17:16  谢添实 李灿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通讯员 李灿琳)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监管条件HS编码项下的商品将实施检验检疫,并取消了其中89个HS编码项下商品出境监管条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福建相关企业早做准备。

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大幅度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涉及进出口商品近1000种。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革制品、五金工具、部分石材等调出《法检目录》,涉及HS编码640个商品;将部分烟草代用品、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调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涉及HS编码357个商品。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四次延长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内,检验检疫机构对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仅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不要求凭证申报、不实施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厦门检区企业因此累计节省检验检疫费300多万元,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对支持外贸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必须实施检验检疫。国家质检总局调整《法检目录》,是为了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的要求。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关注新增纳入法检目录商品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变化,及早做好准备,详情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咨询,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查询,确保进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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