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美丽盛宴如何尝鲜

www.fjsen.com 2010-12-31 10:31  赖文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通知还规定,为便利企业贸易和投资,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的同时,还可办理跨境人民币购售、账户融资和贸易融资业务。随着试点的推进,后续可能陆续放开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

试点政策中,有很多利于促进企业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规定。

一是贸易便利化,即本币结算无须兑换管制,监管部门不设审批、不搞核销,企业省去事前备案和事后核销等手续,出口报关及退税亦无需申领核销单;

二是结算便利化,办理结算业务时无需办理核注手续,同时,用人民币结算,银行仍可按国际惯例办理既有配套服务,如信用证、托收等;

三是资金便利化,无汇兑环节,不设“待核查账户”,可与境内原有人民币账户合一,为企业直接入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牵头下,人行、财政、外经贸、国税、海关、银监等部门迅速行动,形成合力,定期会商协调试点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推动全省试点。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县建立专门班子。由于前期工作扎实,6月22日试点拓展到我省的第一天,就有3家银行与7家企业办理了业务。

同时,筛选一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名单,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筛选的原则是,既要将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最大限度地纳入试点名单,又要防止有实质性不良记录的企业进入名单,力争省内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能尽早获得出口货物贸易试点资格。”省外经贸厅有关负责人说。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