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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2010立法工作回顾:倾听民意 科学立法

www.fjsen.com 2011-01-08 11:48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突出特色 先行先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福建发展,支持福建在加快海西建设中先行先试。常委会始终注重依法推动我省的特色和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立法工作中积极研究实际、研究问题,支持先行先试成为2010年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显著特点。

侨台是我省的资源优势。今年元旦起,修订后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开始施行了。办法明确规定了来闽投资台胞享有本省居民待遇,允许台胞投资国家禁止之外的各类行业项目,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经批准可以在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集中的地区兴办台胞子女学校。这些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台湾同胞在闽投资,拓展闽台经济的交流与合作。往后,台商到福建投资的门槛更低,领域更广,台商投资权益的保护将更有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面对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站位全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把对事关我省发展大局的重要立法摆在突出位置。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是发挥我省特色,也是拓展先行先试的重要抓手,常委会组织人员,进行《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立法研究》课题调研工作,赴平潭就综合实验区的先行先试立法、体制创新、产业布局、重点建设、生态保护等问题开展调研,积极为实验区建设提供立法支持。

突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工作永不变更的主题。在推动跨越发展中,常委会以更开阔的视野,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大胆实验,切实把中央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先行先试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充分体现了我省特色,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创造了新经验。

  •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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