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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家用电梯影响公共安全最高可罚2万

www.fjsen.com 2011-01-09 09:20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可罚3000元

意见稿明确有5种情形之一的,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有:

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未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

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内变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未办理变更标志手续的;

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未能够随时与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的;

电梯轿厢内部装修、装饰可能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电梯使用单位未通知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调试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未采取封存电梯、设置停止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的。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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