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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www.fjsen.com 2011-01-10 12: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医患纠纷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背景】 当前,医患矛盾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患者方通过采取过激行为,迫使医院或多或少都给予了赔偿。在利益驱使下,甚至出现了职业“医闹”群体,恶意索赔、暴力索赔的情况时有发生。医疗纠纷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医患矛盾使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变得十分脆弱。此外,解决医患纠纷的合法渠道不畅。一是鉴定的客观性、公正性依然备受质疑;二是由正常行政处理或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医患纠纷不仅程序复杂、旷日持久,而且医学鉴定费用较高,患者在精力和经济上难以负担;三是鉴定专家、鉴定过程的不公开;四是司法程序滞后。

【建议】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简少玉等提交了《关于尽快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建议》,建议,尽快建立处置医患矛盾的快速反应体系。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医院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医患沟通的有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要规范医疗操作程序,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完善监控设施,为公安机关事后处置提供依据。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处理医患矛盾中的职责和任务,出台能客观公正处理解决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相关法规依据,重点规定医患矛盾纠纷处理的程序;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医疗职务责任保险制度。

【回复】 省卫生厅在办理中答复:2010年,省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一是医院内部沟通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141家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及时受理患者投诉,使医患矛盾在萌芽阶段就得以化解。二是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效显著。厦门、福州、三明、南平等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政府相继出台区总纠纷处置应急预案,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卫生部门牵头,综治、司法、公安、民政、信访、保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处置重大医患纠纷领导协调机制。省公安厅出台《福建省公安机关维护医疗秩序工作规范》,将全省247家县级以上医院全部列为治安重点保卫单位,在医院及周边设立警务室228个,派驻民警414名,使医院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三是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初步建立。各地在原有卫生行政调解、司法途径和医疗事故鉴定解决纠纷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目前,9个设区市均已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79个县(市、区)设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四是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得到推广。目前,全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县级以上医院已有108家,占应参保医疗机构的45. 76%,未参保的各级医疗机构也正抓紧组织实施。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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