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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www.fjsen.com 2011-01-10 12: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完善法规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

【背景】 目前,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但由于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城镇多、人口多,饮用水的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较多,水源地及其上游区域的工业区和养殖业的布局不合理,再加上对污染、破坏水源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尚未形成协调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难以有效地对饮用水资源进行综合的开发与治理等,造成部分地区的水质呈下降趋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建议】 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林乃铨提交《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建议》,建议加强已制定的与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尽快制定《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管并明确各部门责任。同时实施封闭式管理,推进规范化管理,疏堵结合,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从监管队伍、监管硬件设备和建立饮用水源跨地界管理的协调机制等方面,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监管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订不同的应急预案,着手建设相关应急工程。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开征生态补偿税、协调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适度改革现有饮用水的供水价格体制,尽快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回复】 省环保厅、水利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和财政厅分办该建议,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紧制定《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牵头对《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并征求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力争尽快通过省政府审议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二是从机制和法制上完善水源地环境管理。将水源保护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环保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各设区市政府明确所辖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单位及联系人,并在省环保厅网站予以公布;坚持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严查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事件;将“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责任原则写入《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三是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去年,省委、省政府再次将饮用水源保护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源环境整治。同时,全年安排水资源费1亿元,并明确将重要水源地建设和水资源费质量监测作为水资源费使用的重要内容,规定将35%的水资源费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四是加强水源地保护监管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省政府成立福建省环境应急中心,增加事业编制20个。建成20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与已建成的水质预警平台一起构成我省水质实时监测预警网络,增强水源地保护监管和应急处置力量。设区市政府均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领导小组。五是逐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上下游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千万亩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健全重点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大大改善了流域的水质和水文状况,增加饮用水源,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的22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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