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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12项法规草案 开展专题询问

www.fjsen.com 2011-01-17 09:2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16日上午,在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透露,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更加突出社会领域立法,拟安排审议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节约能源条例、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修订)、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拥军优属条例(修订)、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修订)、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等法规草案12项。积极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认真做好法规清理的后续工作,对需要统筹修改的法规,将抓紧修改和完善;对根据法律清理情况及上位法制定情况,需要制定配套法规的,将抓紧制定。

此外,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省建设、民办教育工作、水利建设、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说,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开展专题询问,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等问题,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据悉,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14项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7项、作出决定3项;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法规及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5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2项;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8项;先后对1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48件、建议860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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