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首破2万元 达21781元
www.fjsen.com 2011-01-20 16:33 王霜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0 日讯(本网记者 王霜娥)记者今日获悉,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21781元。 与上年比,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分别为15682元、4910元、2136元和1421元,增长10.4%、15.5%、3.9%和21.2%。据了解,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和增加物价补贴是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全省宏观经济快速增长,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效益好的企业兑现奖励的力度加大,职工工资、奖金和福利相应提高。其次,自2005年以来政府连续六年提高基本养老金,2010年元月起比上年提高基本养老金10%,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从1085元提高到1232元。此外,政府从2010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为24.5%。再次,为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福建省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同时,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4750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6.4%。居民消费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享受发展型消费需求日益上升,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786元,同比增长18.7%;二是居住消费较快增长,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606元,同比增长15.2%;三是交通和通信支出增幅大,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2197元,同比增长10.2%。其中,人均交通支出1292元,增长17.1%,拉动交通和通信支出增长9.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93.1%,而购买家用汽车是拉动交通支出较快增长的主要因素。 此外,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5791元,同比增长8.5%。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9.3%,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提高。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3794元,同比增长11.2%,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5.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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