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3万多受灾群众95%搬新居 基本实现春节前全部搬迁入住目标

www.fjsen.com 2011-01-26 21:36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村民对自己的新居十分满意

援建项目基本完工 受灾农民住上小洋房

“我家住在第二排的第五座,过去都不敢想象会住上这么漂亮的房子。”目前已经搬进新居的村民老林对自己的新居十分满意,他说,过去农村人自己建房子没这么有规划、外观也没这么漂亮,住上这么好的房子,心里特别满意。

据省民政厅副厅长罗万荷介绍,往年受灾后由群众“自行设计、分散重建”为主的灾后重建方式,转变为政府引导“统一规划、集中重建”为主的灾后重建方式;标准由过去的只建一层,提高到现在的两层半或公寓式安置,并要求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和统一外观。同时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地质灾害点搬迁、“造福工程”相衔接。这些对保证新建住房永久安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统筹城乡发展等,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省政府统筹安排补助资金6.11亿元,参加集中重建的平均每户省级补助资金达2.5万——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也加大了扶持力度,受灾较重的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给予每户补助资金0.6万元,县乡两级政府也相应给予一定的补助。目前,由福州捐建三明市泰宁、将乐两县8个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点,厦门援建南平市各县13个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点已基本完工,受灾群众已陆续搬迁入住。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