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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福建森林覆盖率仍居全国首位 独占鳌头

www.fjsen.com 2011-02-02 09: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日讯 近日从媒体获悉,江西省林业厅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一五”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江西省森林覆盖率达63.1%,与福建并列全国第一”。福建省林业厅即组织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专家进行座谈和专题研究,专家们一致认为:各省(区)的森林覆盖率按照一类调查成果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发布,一类、二类调查的方法不同,所调查的森林覆盖率没有可比性,福建省森林覆盖率63.1%是一类调查的结果,而江西省森林覆盖率达63.1%是二类调查的数据。

森林覆盖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当前,我国森林覆盖率数据由两种途径取得:一是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调查),二是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

一类调查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以省(区)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每5年进行一次复查,其成果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发布,对各省(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为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供依据。二类调查由各省(区)自行组织,以县级行政区域或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单位,以小班为单元对林业用地进行调查,每10年开展一次,其成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由各省发布,以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

一类、二类调查由于调查方法不同,所以其成果也有差异,没有可比性。一般二类调查的森林覆盖率比一类调查的高,如最新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一类调查)的森林覆盖率:福建省为63.1%,江西省为58.32%;而“十一五”期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森林覆盖率:福建省为68.3%,江西省为 63.1%。

综上所述,日前有关媒体报道的“江西省森林覆盖率达63.1%,与福建并列全国第一”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 责任编辑:陈潇  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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