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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合租群租有人欢喜有人愁 逾期不改最高可罚3万

www.fjsen.com 2011-02-11 10:15  朱硕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法制今报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朱硕峰)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的通知。记者获悉,2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办法出台,不少“蚁族”叫苦不迭,但也有不少人拍手叫好。房屋中介人员则坦言,《办法》可能导致房租上涨,加重低收入群体租房成本,虽然出发点不错,但是可执行性值得商榷。

低收入者:不群租,难道去睡大街?

在金城投资区工作的四川小伙子刘进峰并不知道《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当他听说以后不能群租之后,他显得有些无奈。“如果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三年前,因为仅有800元的月收入,刘进峰和单位的工友们开始了“群租”生活,8个人挤在80平方米的一套房间内,除了各自的床铺,基本没有私人空间。“虽然住得很挤,但是每个人的租金才100元,加上水电费也不超过120元,没有什么经济负担。”随着工作的变动,刘进峰从快安到金山,现在“落户”五四北,住处变了好几处,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和工友群租。“不群租,难道去睡大街?一个月收入才1400元,花好几百元租房,肯定不可能。”

刘进峰的话,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在福州,合租或是群租的不但有刘进峰这样的外来务工者,还有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甚至有一些工作稳定的白领。在得知合租、群租将被禁止时,被访者多半较为无奈。如果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上涨,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为艰难。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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