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9县市试点杂交水稻制种保险6.4万亩 八成保费由各级财政补贴

www.fjsen.com 2011-02-25 09:10  陈晓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陈晓燕) 根据近期出台的《福建省2011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方案》,水稻种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每亩保险金额600元,保险费率均为4%,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保费7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10%,农户承担20%。

据悉,福建省是南方稻作区,粮食生产以种植杂交水稻为主。《方案》对杂交水稻制种实行与普通水稻保险不同的标准,加大了理赔额度,优化了损失评估制度。与普通水稻保险相比,杂交水稻制种的费率相同,保额增加一倍。其保险责任,除低温、干旱、暴雨、洪水、大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之外,还增加了因高温影响抽穗授粉造成结实率下降的损失。

据了解,作为福建省杂交水稻制种保险的唯一一家试点保险公司,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2010年已在建宁、泰宁、武夷山、沙县、宁化、邵武、建阳、尤溪、将乐9个县市推广杂交水稻制种保险6.4万亩。这9县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占全省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90%以上。

另据了解,今年福建省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继续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承保区域由原来26个产粮大县(制种县)扩大到全省范围(不含厦门),省财政建立800万元大灾风险理赔准备金,并提出努力实现全省80%参保率的工作目标。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