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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开建25万套保障房 各设区市昨签"军令状"

www.fjsen.com 2011-03-01 07:10  杨永敏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增商品房用地 配建公租房不低于1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公租房房源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由政府主导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租房,政府采取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

自3月15日起,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都要按比例配建公租房,年度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扣去拆迁安置房之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廉租房)。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 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租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活设施用地,应安排不低于30%用于公租房等保障房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依法批准,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公租房。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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