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非营利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可申请免征营业税
www.fjsen.com 2011-03-11 08:11 林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林芹)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申请免征营业税!昨日,省经贸委下发《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申报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政府授权部门 (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年度新增的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再担保机构除满足有关条件,还需满足年度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5倍以上,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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