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www.fjsen.com 2011-03-12 07:5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李珂 项裕兴 杨毅涵) 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林志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就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相关决定,以促进各类纠纷解决方式相互协调、全面发展,有效解决社会矛盾。 他建议,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理念,实现纠纷解决主体多样化,不仅包括行使国家权力的解决主体,还应包括民间主体如仲裁机构、群众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不仅包括特定行政区域的解决主体,还应包括跨行政区域的解决主体如区域性调解组织;不仅应包括专门性纠纷解决机构,还应包括综合性解决主体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等。向社会提供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应尽可能多样,包括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应充分调动当事人的主观能动性,倡导通过协作、协商解决纠纷。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