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曝光去年十大维权案件
www.fjsen.com 2011-03-14 20:50 谢添实 郑雨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掺“水”煤止步国门 案例回放 2010年 11月5日,一批自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动力煤运抵码头后,工作人员发现该批煤炭分层,有明显混装迹象,煤矿水分含量高,粘度大,卸煤皮带不断出现堵塞,因此判断该船煤炭品质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经检测,该批煤炭的全水分竟然达到了29.65%,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仅为4043千卡每千克!在铁的事实面前,根据合同,发货方不得不同意以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最终货款的结算依据。据此证书,企业成功拒收不合格进口煤炭27087吨,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万美元。 专家解读 有些进口煤炭由来自不同矿山的煤炭组成,装船时易形成分层。这些煤炭的品质波动较大,如含水率不均匀或者过高会影响煤炭发热量,而在运输、装卸和存放过程中水分会不断蒸发,进而导致品质指标发生变化。如果装运港的取样方法不科学,进行品质检验的样品代表性不足,就可能损害收货人的利益。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签订煤炭合同时最好以到货港的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 注射器“伪装”闯关被叫停 案例回放 2010年4月,厦门A公司申报自以色列进口一批500个“指环注射器”。货主提供了一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上的商品名称为指环注射器。检验检疫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网上核查,结果发现,该注册证号对应的实际产品名称是伤口引流装置,货主提供的证书是伪造的,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货物退运出境。 专家解读 根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规定,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应当提供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质量标准、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注册,领取进口注册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进口手续。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选购进口医疗器械时应详细了解产品获证情况,不签未“置”证进口合同,严防不合格医疗器械混入中国市场。 “狸猫换太子” 木浆成垃圾 案例回放 2010年8月30日厦门检验检疫局受理一批申报品名为绒毛木浆的货物报检,货值14229美元。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实际为废旧空芯电缆线、废橡胶、废旧塑料、废纸、废旧笔等共十四种废物。经调查,厦门涉案企业之前一直做内贸,因各种原因于2010年开始从事进出口贸易,从互联网上寻找到国外供货商美国CERTIFIBRE LLC,并于2010年5月5日与该供货商签订进口绒毛木浆的样货合同。然而,开柜后却发现收到的样货为废橡胶等废物,遂与对方联系要求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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