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消费者遇医疗侵权超八成放弃索赔

www.fjsen.com 2011-03-14 20:51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金融、医疗服务纳入调整范围

报告中对如何完善《实施办法》提出了建议。现实中,金融服务、医疗服务引发的纠纷时常见诸报端,而这些领域又因为专业性较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

报告因此建议,可以考虑在将金融服务、医疗服务纳入《实施办法》调整的基础上,就这些专业消费领域的消费权益保护进行单项立法。或者也可以在《实施办法》中进行授权规定,由相关的监管部门就特殊领域的消费权益保护制定实施细则。

规范界定网购、团购经营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的消费领域、消费方式不断显现,如网购、团购等。报告认为立法方面要及时与之呼应,以避免法律与实践的脱节。报告建议,对于网购、团购等新型消费方式,对其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方面的义务,应当有更为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要求;对于商品房、汽车、大件家电等大宗商品买卖,应该让消费者知道权益该如何保障,如何进行消费维权,以及如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