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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公布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

www.fjsen.com 2011-03-22 15:28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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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禁令内容

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福建省高院“七条禁令”:

一、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二、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三、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秘密;四、严禁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五、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六、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七、严禁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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