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五:拓展海洋开发新空间

www.fjsen.com 2011-03-25 09:26  吴洪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凸显“海峡、海湾、海岛”三大优势

目前,中央正在部署全国新一轮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我省也被列入全国海洋经济试点省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关键是要立足省情、海情。与其他沿海省份相比,我省海洋经济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海峡、海湾、海岛。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比陆地面积大12.4%;海岸线长3752公里,拥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1546个;天然良港达上百个,可建20-50万吨级泊位的深水岸线长47公里,其中沙埕港、三沙湾、罗源湾、兴化湾、湄洲湾、厦门湾、东山湾等7个港湾可建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均为全国前三甲。

“这意味着,我省不仅必须从海洋汲取资源、向海洋拓展空间,还要深度挖掘‘海峡经济’、‘海湾经济’、‘海岛经济’的资源优势,推动现代海洋经济再上新台阶。”省发改委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目前,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已上报国家,预计将于今年获批。规划获批后,福建海洋开发战略将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将对福建海洋开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特殊支持。

以此为契机,“十二五”时期我省将以台湾海峡为纽带,深化闽台海洋经济合作,把福建建成两岸海洋经济深度合作先行区;以重要港湾为依托,建设布局合理、优势集聚、联动发展的海洋经济密集区;以海岛保护为基础,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使6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力争到201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7000亿元,占全省GDP的28%,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