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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九:先行先试 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www.fjsen.com 2011-04-05 10:3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建设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

闽台文化同根、同源,“十二五”时期将推动闽台文化全方位、宽领域交流,开展多层次、各界别互动,不断增进两岸认同感,积极创建科教文化、医药卫生等领域对台交流合作基地和试验区。

推进文化交流合作。我省将促进海峡论坛机制化、常态化,不断提升两岸民间交流平台功能;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建立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力推动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办好各类民俗文化节庆活动,精心策划组织文化项目入岛交流;加强两岸族谱对接。

推进科技交流合作。我省将吸引台湾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台湾同胞在闽单独设立或合作设立科技研发机构;有效对接台湾科技成果。对台资企业从台湾引入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科技项目等,给予政策扶持。

推进教育交流合作。我省将拓宽领域,创新闽台教育合作模式,重点推进“一园区两基地”建设,即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推进“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和“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为此,我省将积极推进闽台高等学校合作;推动闽台两地学生互换、学历学分互认;继续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持续选派学生赴台学习;完善台湾人士子女在闽就学优惠政策。

推进卫生交流合作。加大卫生领域对台开放,鼓励台商在闽投资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机制;推进闽台医护人员交流合作,鼓励双方医护人员开展对疑难重症病例的医疗合作、业务交流与培训;拓宽红十字组织和慈善事业交流合作。

推进人才交流合作。我省将制定和完善台湾人才来闽通行、人事、税收、劳动和医疗保障等规范性措施;完善在闽台湾人才评价政策和办法,开展台湾专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和认证试点工作;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优秀人才,鼓励取得大陆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鼓励台湾人才来闽创业、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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