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贫困大病患者下月起可申请救助 六大群体可申请
www.fjsen.com 2011-04-08 07:14 章微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救助标准】 手术费、大型检查费减免20% 对救助对象因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保及补充医保报销,扣除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所余的由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确实自付困难需要救助者,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凡治疗的自付费用在3万~5万元(含5万元)的,按5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5万~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60%给予救助补偿;治疗的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补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此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院方应对其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收50%;大型设备检查费(核磁共振、CT、心电图、脑电图、彩超)、手术费减收20%;如因急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先行予以收治。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