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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十一:厚实民生之本 提高幸福指数

www.fjsen.com 2011-04-10 09: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保障“老妇幼残”群体利益

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这些群体是社会的困难群体,有些是社会最底层群体之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这些群体的利益保障工作,已连续几年把老年人养老、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保障这些群体的利益。

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建立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现每个市县有一个社会福利中心及老年护理院,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加快市、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到2015年全省设区市和县(市、区)都建成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将残疾人普遍纳入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实施“肢残助行工程”,全面实施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

稳步推进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化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

改善住房条件,加强保障房供给

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的期盼。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住房政策体系,推进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居民收入基本适应,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努力解决城市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向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扩大。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和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同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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