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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发布第1季度数据 通讯汽车售后成投诉热点

www.fjsen.com 2011-04-19 08:12  陈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陈蓉)昨日省消委会发布今年一季度投诉数据,由于适逢元旦、春节及元宵等传统节日,消费量明显增多,投诉数量也随之增加,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21038件,其中,通信服务、汽车售后、洗衣成了市民投诉的热点。

流量超限预警滞后

手机上网话费高昂

时下,随着3G手机普及,选择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多数用户选择上网包月套餐。但由于通信运营商没有实时提供流量预警或预警滞后,用户在上网过程中不知不觉超过套餐流量限制标准,因流量超限后收费标准奇高,导致手机费用猛增。

日前,有手机用户向消委会反映,其上网3小时,按流量收费竟然高达500元。有时点播一首歌一分钟不到,未听完就被收取8元。

经消委会调查了解,目前运营商提供的收费方式有小时计费和流量计费。但是一些通信运营商没有对用户进行流量超限预警,仅部分通信运营商有采取流量超限短信提醒措施,发送当月流量使用完毕的短信提醒,但短信提醒仍存在滞后现象,如若用户正在上网浏览,即便超限也不会有短信提醒用户。

且手机上网流量超限后,上网收费奇高,与包月费用不可比。如6元包月可享受50M流量,但若超限后使用50M流量,就要被另收512元。虽然许多运营商将500元设定为上网流量收费最高限额,但是500元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仍然承受不了。

在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通信运营商,手机上网流量用户有知情权,通信营运商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供流量超限提醒的义务。上网流量套餐既然已经规定了流量大小,那么一旦流量超限,收费标准也发生变更,通信运营商应把流量超限提醒作为套餐合约的要件,提醒用户中止上网或选择其他收费标准继续使用手机上网,否则有以低价包月套餐为诱饵,诱导手机上网用户支付高额超限费用之嫌,亦属消费陷阱。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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