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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高考加分政策 新生照顾政策有调整

www.fjsen.com 2011-04-24 06: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  省高招办昨日消息,我省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已经得到教育部的批复。省高招办表示,为了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项目及分值均维持不变。但今后还会有一些调整,具体的调整涉及两项,一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二是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这两项照顾调整适用的对象为2011年秋季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2010年及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5月20日之前上交《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受理。

奥赛得奖高考加分有具体规定

其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内容为: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

体育特长生加分规定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此外,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分向高校投档。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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