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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高考加分政策 新生照顾政策有调整

www.fjsen.com 2011-04-24 06: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011高招录取照顾政策

A.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NO.1:优先录取。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 二类岛屿部队现役一、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NO.2:享受加5分的照顾。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NO.3:享受加10分的照顾。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NO.4:降分录取。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其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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