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等6省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赴台深造

www.fjsen.com 2011-05-08 09:18  赖劲松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只限福建等6省市的考生

早报讯(记者 赖劲松) 今年起,福建、北京、上海、 江苏、浙江和广东六省市参加2011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台湾高校提出入学申请,报名时间从5月16日开始至6月16日止。

据介绍,台湾地区大学院校招收大陆学生分为学士班和研究所班(硕士)两部分,从5月16日开始,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上网向台湾地区的80多所院校提出申请。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必须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的毕业生,且须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此次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一次性申请多所院校,但每申请一所院校都需分别缴纳报名费,最多报名5个志愿。

台湾地区有关招生高等学校于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通过“大学校院招收大陆地区学生联合招生委员会”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录取名单提供给省高招办。凡被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高校统一录取,省高招办也不再向大陆其他高校投放已被录取的考生档案。

在学位方面,被录取考生必须在台湾地区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论文答辩合格后取得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有备案的学生在台湾地区学业期满,获得台湾地区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予以承认。

另悉,台湾地区院校的每学期学费大约是1-2万元人民币,住宿费约在5000元人民币。学生在申请时,除了基本资料外,可能还须有经济担保人并提供财力证明(1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 责任编辑:李艳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