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将淘汰更多落后产能 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www.fjsen.com 2011-05-08 11:33  赖文忠 黄琼芬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8日讯(本网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黄琼芬) 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我省将遵循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淘汰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更多落后产能说“不”,同时,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我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40万吨、炼钢3.5万吨、铁合金3.14万吨、水泥138.8万吨、造纸行业22.32万吨、制革行业65万标张、印染行业4150万米/2.1万吨、有色金属行业0.1万吨、电力行业6.2万千瓦。各项任务已分解到各设区市。

财政将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补偿奖励。在积极争取并按规定使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基础上,安排省级财政资金,同时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积极安排专项配套资金。同时,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重组。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在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对土地开发利用优先予以支持。

为确保目标实现,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由设区市政府在公告后15天内,向省政府报告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到位前,严格控制该地区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暂停该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发展改革、经贸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省直有关部门和监督机构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要依法注销或吊销。

  • 责任编辑:李艳  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