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签定战略合作协议

www.fjsen.com 2011-05-17 20:18  周艾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杨彪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常务秘书长许宁宁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协议

东南网5月17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周艾连)今天下午,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与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签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框架协议。此举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发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项政策优惠,拓展福建与东盟的贸易合作往来。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作、信息共享、调研合作、培训合作四个方面。在项目合作中,双方将积极推动福建与东盟国家的行业商协会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积极为福建与东盟企业相互推荐贸易和投资伙伴,努力促成项目合作。双方还会对各自所收集掌握的政策信息、行业信息、市场信息、产业信息和商品信息等实行共享。根据实际,双方将联合组织开展经贸合作相关专题调研活动,共享调研成果,推进福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在培训方面,双方还将共同推进福建省及各设区市有关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优惠政策。双方还一致同意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定期交换信息,开展合作事务磋商,并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常务秘书长许宁宁在接受采访时说,合作协议签定后,一是将有利于福建更好的发展电子、箱包、服装等自身优势产业;二是通过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零关税等优惠政策,利于福建大力拓展日韩等市场;三是合作活动将进一步推动福建企业了解、利用东盟贸易区的政策,为福建经济贸易发展增速。他还指出ECFA已经实施,台海合作更密切,此次协议的签定让福建享有更多东盟贸易的优惠政策,更有利于福建发挥地理优势,开展对台经贸合作。

据了解,福建省历来重视发挥东南亚闽籍华侨华人优势,积极开拓东盟市场。2010年,福建与东盟的贸易额达1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1.1%。2011年第一季度福建与东盟的贸易额达38.29亿美元,比增45.92%。目前,东盟已成为福建省的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市场。

  •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