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 新闻牟利可举报

www.fjsen.com 2011-05-22 07:3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22日讯 由中宣部出版局、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总署纪检组监察局、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将于5月23日、24日在闽对我省的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要求,检查组在闽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书面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我省的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面的检查。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严格规范记者站工作秩序和新闻记者采编活动,坚决纠正和制止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百日行动”期间,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扫黄打非部门已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现将我省及各市举报电话再次公布如下:

福建省新闻出版局:0591-87558447(电话兼传真)福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0591-12318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2-5335216、5811255(传真)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0596-2046518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5-28007776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8-8225028(电话兼传真)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4-2292385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9-8842977、8842933(传真)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0597-2280466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93-12318、2812018(传真)

  • 责任编辑:王秀钦  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