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国将实现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全过程电子化

www.fjsen.com 2011-05-23 21:39  尹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3日讯(通讯员 尹慧)23日,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大通关科研项目《利用出口货物电子监管平台扩展进口电子监管功能系统》业务需求,在厦门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这标志着我国在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全过程电子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届时,一种基于先进公共平台设计理念的进口电子监管系统的研究,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这一设计将适用于各种产品、各类企业和各种监管模式。

专家组认为,该项目业务需求符合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规划和技术规范,系统功能定位清晰,业务需求全面,建议尽快进入系统研发,为“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系统的研发工作打下基础。

据悉,这一课题将由厦门检验检疫局承担。该局课题组告诉记者,这一项目的应用,将最终为国家质检总局E-CIQ(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该局将在厦门口岸出口货物电子监管平台基础上,率先全国研发一套《进口电子监管系统》,创建进口货物监管平台。进出口货物的法规标准、风险预警、许可备案、电子抽批、现场查验、实验室检测和后续监管功能,将全部实现电子化。进口电子监管系统还将与集中审单系统、CIQ2000系统的检验检疫子模块实现无缝衔接。对于进出口货物报检批,将实现自动、科学合格评定。

与此同时,该局将着力结合出入境货物电子闸口等系统,优化出口电子监管系统,构建一个功能适用全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的平台,即以现行的管理规定和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为基础,建立检验检疫监管电子化模型。根据E-CIQ的总体规划,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管理模式的改革、完善和优化与对外贸易发展不相适应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流程和做法。

  •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