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2011年6月2日东南网事版
www.fjsen.com 2011-06-02 16:1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最近一段时间,多起“被精神病”事件再次掀起网友热议—— “疯人院”真的难以“飞越”吗? 网络上有人调侃说:时下最令人恐惧的病是什么病?被精神病!近日,南平一位百万富翁陈国明(化名)半夜被家人绑进精神病院,返家后几百万家产已不见踪影。最近一段时间,多起“被精神病”事件再次掀起网络热议。 是否“精神病”谁说了算? 诊断当然是医生的责任。但是,在精神病方面,医生或许还真没谱。因为精神疾病是现代西医科学中唯一依靠症状学诊断的疾病,没有实验室检测可以诊断,没有具体的检测学指标可以“确诊”,目前的诊断都是依靠症状来进行判断。因此,精神疾病相对其他医疗疾病,很容易造成误判。 美国一所大学的心理学系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一些学生自愿去各地装精神病,并看精神病院是否收诊。70%的精神病院都收诊了,然后学生们再解释自己是装的,请求做精神鉴定并出院,但仍有10%的学生没有通过鉴定,继续被医院留下“医治”,直到学校开出证明,证明他们是参加实验的志愿者,医院才最终放人。这就很说明问题。 通常情况下,确诊一个精神病人要有比较可靠的把关,先由门诊医生确诊;住院前再由经治医生复诊。此过程中,医生除了询问陪同人员患者的相关情况,还要单独与病患进行沟通。如果病情复杂,还需要多次会诊。然而,目前国内许多地方上的确诊被严重简单化了,常常以“知情同意能力”作为唯一标准。通俗地说,当你在医生面前不承认自己是精神病患者的时候,那么你就是精神病人了。“‘被精神病’就像一块流沙地,你越是挣扎,它越会吞没你。”网友郭杨阳如是说。 精神病患者收治程序简单 在上述美国大学的试验中,70%的学生被收治。而这个数据在中国,很可能会严重得多。中国现行的收治门槛非常低。根据,“被精神病”公益律师黄雪涛2010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称,只要有人向精神病院送治精神病人,那么,院方无须事先见过当事人,无须事先进行医学诊断,收治时无须听取本人的意见。而一旦进入精神病院,打上精神病的烙印,那么也就意味着你丧失了诉权。谁会听一个精神病人说话呢?因此有不少网友认为,中国收治“精神病患者”,不仅简单而且粗暴。 进院容易,出院难。在出院的程序上,我国很多地方精神病院默认的行规是,必须由送治人办理出院手续,任何其他人都无法接出。而往往送治人就是付款人,也就是说医院实际上是对付款人负责。“谁送谁接”的行规就演化成了谁付钱,医生就对谁负责的局面。这与我国在精神卫生方面经费投入过少有着极大关系。据《新京报》报道,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完善的国家,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比例约为20%,而我国仅是1%。因此,收治精神病人成了医院的重要经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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