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现役、残疾、离退休军人可免费坐公交
www.fjsen.com 2011-06-24 16:47 邱淑群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24日讯(记者 邱淑群)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拥军优属政策法规建设,2007年至2010年连续出台了4个拥军优属文件。今年3月24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出台的《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7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多措并举军人家属实惠多多。 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离退休军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这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相比,扩大了免费乘坐公交的对象,不仅残疾军人可免费,现役军人与离退休军人也同样可免费坐公交。据我省双拥办工作人员介绍,驻闽部队以及来闽的其他省市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离退休军人均可享受免费乘坐我省9地市的公共交通工具。 考试享受优待政策 《条例》规定:退役军人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优惠待遇。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对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配偶应当优先录(聘)用。 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条例》规定:配偶随军且在部队无住房的部队干部、士官,可向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申请保障性住房。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拆迁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拆迁人应给予及时补偿、优先安置。 家属优待力度大 《条例》还规定:现役军人配偶所在单位除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探亲假外,当年现役军人已回家探亲的,其配偶仍可享受探亲假。现役军人配偶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报销往返路费。记者向省双拥办工作人员就此做了重点咨询,必须符合部队规定“两地分居”的军人配偶才能享受这项优待。 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时,凭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证明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按照规定享受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自筹资金不足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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