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广受关注 福建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www.fjsen.com 2011-07-01 23:34 林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日讯 (本网见习记者 林晨)今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福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了今年来媒体曝光的福建几起广受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结果。 据介绍,今年来,省内外媒体曝光了福建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对此,福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了这几起事件的处理结果。今年3月21日、22日福州某媒体连续报道了“假鸡蛋”流入福州有关超市的情况,工商部门对报道反映的家乐福超市(宝龙店)涉嫌销售“假鸡蛋”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家乐福超市(宝龙店)销售的该批鸡蛋经送样检测,检验结果为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不存在销售“假鸡蛋”的问题。 5月5日凤凰网刊载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撰写的《福建大学校园遭遇“染色馒头”》报道,披露福建师范大学的出租店铺“黄记包点店”违规出售染色馒头。经检测,“玉米馒头”样品检出柠檬黄,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规定,馒头、包子等发酵类面制品不得添加柠檬黄等色素,添加色素的行为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福建师范大学校园“黄记包点店”销售的“染色馒头”是该店主违规从非法馒头生产小作坊购进,业主吴应裕不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查到面粉、已启封的柠檬黄1罐、甜玉米香精1罐。经讯问,吴应裕承认从今年3月23日开始制售假冒玉米馒头的“染色馒头”,销售给福建师大黄记包点店或沿街叫卖。调查核实后,公安部门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吴应裕进行刑事拘留,工商部门责令福建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的黄记包点店一律停业,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处予5万元罚款,福建师范大学对校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商贸中心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011年6月8日,浙江省慈溪市食安办发布食品安全1号警示,称在慈溪市场抽检的7个批次福建龙海杨梅检出毒死蜱、敌敌畏、乐果、水胺硫磷、百菌清、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三唑磷等8种农药残留,其中两批次检出高毒农药水胺硫磷,残留量分别超过“苹果农残国标”14倍和5倍。6月14日《钱江晚报》报道后大量网站、媒体转载,引起强烈反响。福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6月15日,龙海市有关部门到杨梅产区进行杨梅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抽检杨梅10批次进行28项农药残留实验室检测,媒体报道的敌敌畏、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百菌清、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三唑磷等8种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其中乐果、毒死蜱、百菌清、三唑磷未检出。 5月25日至30日,福建宁德市福鼎市和霞浦县陆续发现168人疑似食用紫贻贝中毒入院治疗,症状主要为腹泻呕吐,经过医疗机构及时医治,5月31日所有患者全部治愈出院,无重症和死亡病例。省疾控中心综合各方认为此次中毒事故为食用含腹泻性贝类毒素的紫贻贝引起的食源性疾病。调查表明,造成食物中毒的贻贝系福建连江县一个商贩从浙江省温岭市购进,在浙江省苍南县灵溪市场销售后将剩余部分约950公斤运到霞浦县委托当地人林华明代销,5月30日工商部门从林华明处查获并封存了300多公斤紫贻贝。福鼎市也查明有毒紫贻贝源于浙江省苍南县水产批发市场。同时,福建海洋与渔业厅对全省产区紫贻贝进行质量安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福建主要养殖海区贻贝质量安全情况总体较好,福州、厦门、福清、平潭、东山、漳浦、霞浦等海区养殖的27个贻贝样品未检出贝毒,仅在连江县黄岐镇大建村养殖区的7个贻贝样品检出麻痹性贝类毒素(其中1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6个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检出值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来自福鼎市沙埕镇小白露村海区的1个贻贝样品检出腹泻性贝类毒素(按国家标准规定,腹泻性贝类毒素不得检出)。经调查核实,上述两个海区紫贻贝产品规格偏小,当时均未起捕上市。连江县其他养殖区的贻贝未检出贝类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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