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迈入“全民养老”时代 “养儿防老”逐渐淡出

www.fjsen.com 2011-07-05 09:38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础养老金补助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捆绑使用,对原中央苏区县(区)100%给予补助,其他县(市、区)根据各地不同财力情况,省级财政分别以80%、60%、50%的比例给予补助,剩余部分由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承担。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每人每年50元。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以及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所需资金由县、市政府承担。

根据部署,9月底前,各试点县(市、区)要完成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办理发放银行卡(折)和缴纳保费等工作。从今年10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月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9月份的基础养老金,确保不错不漏,让百姓真正得实惠。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