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重点支持高校增设10类本科专业

www.fjsen.com 2011-07-12 21:2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2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为优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就2011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发出通知。我省明确,高等学校必须把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专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对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低于70%的专业,应控制办学规模;对一次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应实行隔年招生;对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实行停止招生 ,应进行改造建设。

根据我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的需要,重点支持本科高校增设海洋工程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类、 材料类、交通运输类、水产类、生物工程类、土建类、化工与制药类等10类本科专业;重点支持高职院校增设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电子信息类、汽车类、自动化类、通信类、化工技术类、计算机类、建筑设计类、农业技术类等10类高职专业。

支持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等7所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和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 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等11所国家及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教育部规定的专业设置限额内自主调整和设置专业,并由省教育厅直接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今年本科高校原则上不再增设社会工作、社会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法学、汉语言 文学、市场营销等16个本科专业。高职院校原则上不再增设文秘、市场营销、应用英语、旅游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11个专科专业。

本科高等学校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且具备专业教学需要的办学条件,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举办本科教育未满三年(含三年)的本科院校,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一般不超过5个,且不得增设目录外专业;其它高等学校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除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专业外,本科高等学校不再增设专科专业。

本科高等学校申请增设成人教育本科专业,凡在教育部公布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并已有一届以上该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专业,经省教育 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高职院校申请增设函授、夜大学专科专业,必须有一届以上该专业普通专科毕业生,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专业予以备案。从2011年起,7所省重点建设高校原则上不再新 增成人教育专业。

高等学校未经教育部审核、审批或备案的专业,均不得安排招生和开展中外合作、闽台合作、五年专、高职单招等形式的办学活动,以规范专业办学秩序。

  •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