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毕业生 不得单方面中止或解除协议
www.fjsen.com 2011-07-13 07:54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12日获悉,省“三支一扶”办发出通知,“三支一扶”(指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单方面解约,如要调整服务单位,需要省“三支一扶”办批准。 通知指出,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经服务单位和省、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同意,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或解除协议。确实无法继续服务的,须按要求办理解除协议的有关手续。为维护“三支一扶”计划的严肃性,对于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解除协议的毕业生须退还体检和保险费用。 通知还规定,当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岗后,各地不得自行调整毕业生服务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到岗3个月后,经原服务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同意,并经所在县(市、区)和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可向省“三支一扶”办提出调整申请。 (记者 何佳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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