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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养老:利民良策还是商业噱头?

www.fjsen.com 2011-07-21 15:11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1日讯(记者 闵凌欣 实习生 吴婉婷/文 林辉/制图)

核心提示 “消费”和“养老”,本是两个并不相关的词汇——前者在生活中无处不在,衣食住行事事关联,后者在步入老龄化的当今社会被频繁提及,是人人关心的民生大计;前者以支出为要义,后者则以资金储备为前提。但是,今天已有人把这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告诉你“消费就是投资,就是为你将来的养老积蓄财富”,你相信吗?

7月7日,在福建大会堂举行的一场名为“消费养老 利国利民”的主题论坛,给热浪滚滚的榕城又添了“一把火”。记者从论坛获悉,“消费养老”这种由民营企业家曹建华提出并借助电子商务网站实施的新型营销、消费模式,自去年在上海诞生以来,迅速波及全国,截至目前,已拥有3万多名消费者;福建处于“起步比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的状态,在福州、厦门和宁德都建立起了配送服务中心,吸引消费者1100多名。

人们恍然惊觉:原来这种很新鲜却也引发争议的“消费养老”模式已悄然来到身边。这个由民营企业担纲的商业模式,究竟是缓解目前全国性养老困境的一剂良方,还是披着公益外衣的商业噱头?众说纷纭中,记者试图揭开面纱一角。

商家:

“利润的80%给消费者”

何为“消费养老”?其理论依据是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的经济学著作《消费者也能成为“资本家”——消费资本化理论与应用》,主要内容是消费者在购买企业的产品后,企业把消费者的消费视为对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消费者,让消费者在购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后,还能获得相应的“养老金”。上海家帝豪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曹建华在此基础上衍生的“消费养老”模式,听上去非常诱人:拿出企业利润的80%返还给消费者,成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为自己积攒的“养老金”。

记者登录家帝豪旗下“我爱我买”(“525M”)电子商务网站,详细研究了这个声称“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提供信誉保障”的“消费养老”计划。“消费养老”计划分10年和25年两种,参加25年养老计划之前必须参加10年养生计划。消费者使用VIP会员卡购买产品(每次消费的积分记入卡中,100积分等于1元),每年消费的积分不少于20000分,就能享受12%的复利回报率,累计10个有效消费年就能提现;如果每年消费的积分不少于48000分,就能享受20%的复利回报率,也是累计10个有效消费年就能提现,之后每年享受12%的复利回报率。如果一直不提现,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两种“消费养老”计划都可以拿到每年12%的养老金,直到身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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