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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养老:利民良策还是商业噱头?

www.fjsen.com 2011-07-21 15:11  闵凌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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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究竟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专家学者热议“消费养老”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1日讯(记者 闵凌欣 实习生 吴婉婷)

★杜平(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主任)

是否参与“消费养老”,对消费者来说,主要是风险防范和控制,这时,第三方监管尤为重要。我以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再保险模式分担风险;再一个是政府监管,相关部门加强对这种需要长期操作的经营项目的商业风险监控,就像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监管,不能让保险公司自己测算一个保险系数,如果达不到投资成本,政府还是要采取措施。

★杨燕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客观地讲,“消费养老”作为一种新理念、一个还在探索实践中的新事物,对我国发展养老事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目前有很多地方需要规范、引导。前景究竟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我认为游戏规则也非常关键,没有科学的规则,有时候负面作用比正面作用还大。我们可以让它在特定环境下先试验,培养出很有信用的、新的销售方式,再渐渐变成人们认同的消费方式,这需要一个过程。

★徐亚宸(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处处长)

做好“消费养老”平台一定要有法律保障。消费者安全很重要,一是过程安全,二是结果安全,这个保证有了,消费者既满足了要求,又获得了收益。这种收益涉及一个时间段,这个是合理的,因为不可能利润拿出来马上分配,这个体系产生的利润也是整体运行产生的利润。但是如何保证个体的安全,希望这个过程严密一些、切实一些。

★冯延佺(福建省人大农经委原副主任)

“消费养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是有可操作性的。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方向,将厂家的生产和消费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利于社会发展。但是,在实现这个模式过程中,需要从三方面保障:一是产品要好,要得到社会的认可,让消费者放心;二是生产者、厂家的资金要有一定的保证,当生产的需求大了,资本要跟得上;三要诚信。

养老是个系统性工程,“消费养老”值得探索,但单靠一家企业是不行的。民营企业进入社会保障领域会不会受到阻碍?这个很关键。所以,除了自己埋头做,还要争取政策支持,同时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卢增荣(福建省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信息改变生活。这些年,信息技术在中国商业领域的运用日趋成熟,除了带动经济发展,对老百姓的消费习惯也影响巨大。“消费养老”借助电子商务形式,大方向是对的,但要在激烈的竞争中长立不败之地,一定要在细分市场和专业领域上下工夫。像阿里巴巴之类的网站已经积聚了庞大的实力,后来者如果没有特殊因素,要和这些成熟网站竞争是艰难的。“我爱我买”主打保健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块消费市场前景看好,而且有“返利养老”这样的新鲜卖点,如果能做专、做精,还是有发展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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