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水污染事故 福建拟设专章立法保护饮用水源
www.fjsen.com 2011-07-26 10:42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郑昭) 昨日,《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将设立专章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做了规定。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饮用水源的保护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近年来一些流域发生的水污染事件也给福建敲响了警钟,为堵住福建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漏洞,应对其立法予以保护。对此,条例(草案)设立专章予以规范。 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明确的地理界标、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必要的隔离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存贮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印染、造纸、制革、电镀、化工、炼油等建设项目以及产生含汞、镉、铬、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所在地县级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下游地区通报。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的,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污染状况、应急措施和恢复供水的信息。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3-25]福州启动环境执法行动 饮用水源安全列为检查重点
- [ 01-07]清流城区饮用水源遭污染 已成了"老大难"问题
- [ 10-12]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 重点流域环境问题仍突出
- [ 08-30]武夷山饮用水源成了游泳场 市民无视警示牌
- [ 08-27]莆田整治5条内河水环境 10大项目保护饮用水源
- [ 08-23]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 7月达标率高于96%
- [ 08-20]平潭唯一饮用水源地下月清淤 预算花费7000万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