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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将推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带班制度

www.fjsen.com 2011-07-29 07:21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目前福建省已进入汛期和台风多发期,记者28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有效遏制重大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省将全力推行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带班制度。这也就意味着,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危险作业时,负责人未到场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目前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特别是随着跨海大桥、深水工程、山区公路项目的增多,建设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推行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带班制度,要求在进行隧道施工、梁片吊装、爆破工程、满堂支架的架设与拆除等危险作业时,要有施工企业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或副总工和施工班组负责人到场,与工人同时进入工地。带班负责人必须做到“三必到”,即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多管理差的现场必到。

据了解,危险作业没有负责人带班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开工。此外,如果没有负责人带班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但工地要责令停工整顿,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直接给予主要负责人C级信誉、信用分零分的处罚。这也就意味着,该企业今后在参与施工投标时,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负责人带班制是对于安全建设最基本的制度保障,对于一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不论其负责人是否在场都要进行严惩。”据悉,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督促整改后仍不合格,并发生1人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将被直接定为D级信誉,时限2年;并视情况建议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现场施工、监理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

(记者 常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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