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大病救助起付线从3万降至1.5万
www.fjsen.com 2011-08-18 07:4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18日讯 为使更多患有大病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我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将从3万元调至1.5万元,救助起算时间从今年5月1日提前至1月1日,原有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申请审批程序均保持不变。 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简称大病救助)作为现行医保制度的补充,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于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该基金救助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病种为:所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大病救助政策查询方式有两种:登录福建省红十字会网(http://www.fjredcross.org.cn)查询;在省、市、县(市、区)大病救助项目办现场查询,电话:0591-87760263。 相关报道: 闽大病救助起付线从3万降至1.5万 东南网8月1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记者今日从省红十字会获悉,我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将从3万元大幅调低至1.5万元,救助覆盖的起算时间范围从今年5月1日提前至1月1日。符合条件的困难百姓,均可向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大病救助作为现行医保制度的补充,是省委、省政府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之一,于今年5月1日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考虑到大病患者特别是低保困难家庭面对高额医疗费用一般难以承受或望而却步,为了把实事办好办实,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大病救助实施工作,并决定适当调整起付线和起付时间,原定3万元的大病救助起付线降低至1.5万元,起付时间由原定的2011年5月1日提前至2011年1月1日,原有的救助对象、救助病种、申请审批程序均保持不变。 据了解,“大病救助基金”主要面向六大救助群体:我省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主要救助的病种为所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 根据新的规定,救助对象因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尿毒症患者含门诊透析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社会救助后,所余的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1.5万元,确实自付困难需要救助者,由“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费用在1.5-5万元(含1.5万元)的,补偿50%;自付费用在5-10万元(含5万元)的,补偿60%;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补偿70%。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具体的大病救助政策,可登录福建省红十字会网( http://www.fjredcross.org.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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