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www.fjsen.com 2011-08-26 11: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经验教训说明、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建设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岗前、班前培训,不得搞速成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领导干部尤其要全面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认真学习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要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改进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政府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剖析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层次问题,抓准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有效降低事故总量。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要迅速将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紧密结合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