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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www.fjsen.com 2011-08-31 19:0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闽委宣联〔2011〕47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福建省

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市记协,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为在更高起点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一届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队伍建设成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通过学习宣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新闻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培育更多新闻人才,繁荣发展党的新闻事业。

二、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新闻时事类期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从事记者、编辑、评论员、校对、播音员、主持人和制片人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所发记者证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已获前十届福建省双十佳(十佳)新闻工作者称号者不再参评。

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的新闻工作者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品行兼优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实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影响。评委将重点考察以下内容,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1、思想政治过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新闻工作党性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工作作风扎实。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三贴近”、“三深入”,工作踏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认真参与“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入基层、扎实采访,采编作品为人民所喜闻乐见。

3、职业操守良好。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无不良从业记录,无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等不良现象。

4、综合业绩突出。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有目共睹。所有参评者(校对、制片人除外)必须获得过下列奖项中的一项:中国新闻奖;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作品奖一等奖;福建新闻奖一等奖或二等奖;2006年度以前福建广电新闻奖一等奖。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采写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本人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2)编辑

在组织策划、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本人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4)校对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防堵差错、质量把关方面成绩特别优异。

(5)播音员、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社会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驾驭节目的能力,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6)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发扬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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