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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故障困住乘客超过1小时 使用单位最高可罚3万

www.fjsen.com 2011-09-14 18:20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质监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电梯出了问题,造成乘客被困1小时以上,电梯使用单位最少要被罚3000元,最高可罚3万元。没有按规定操作的电梯生产企业、安装单位、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违规单位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者视情节将受3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

此外,《办法》还对电梯的使用年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截止今年6月底,我省在用电梯6.8万多台,并以每年15%以上的幅度递增。随着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其安全管理、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特别是住宅小区、商业写字楼的电梯管理主体责任不清,电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不明确,导致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项工作不能落实到位,电梯运行故障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据介绍,现行的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虽然已经对电梯的安全监管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因其适用所有特种设备,而对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规定比较笼统。而该《办法》的颁布施行,明细了各方职责,对强化我省电梯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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