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做”招聘现象

www.fjsen.com 2011-09-21 07:22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全省各地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从严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做”现象。

专业条件不得作过多过细限定

《意见》要求,各地要严把方案制定核准关、报名资格审核关。各省属(含中央在闽)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各市、县、区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须报设区市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坚决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做”现象,专业条件不得作过多过细限定,一般要设置多个相关专业。

此外,要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认真严格地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方案等信息发布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变更。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合理设定笔试或面试合格线,有关年龄计算、资格认定等规定应具体明确。

高校等新进研究生应公开招聘

《意见》指出,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补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等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人员、经费自给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此外,从今年9月1日起,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补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经批准可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人。

  •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