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我省将建适龄儿童失学信息通报制度

www.fjsen.com 2011-09-27 07:02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翁璇) 我省将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对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正式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尚未建立救助管理站的县(市),要在今年年底前明确救助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