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窗口行:让献血者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www.fjsen.com 2011-09-29 11:18 陈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29日讯(记者 陈丹 实习生 郝静婷) “真没想到,当初无偿献血,如今得到的回报竟是这样实实在在的。”14日上午,在省血液中心,福州的蔡先生帮弟弟领到了1.2万元用血费用报销款。 蔡先生告诉记者,弟弟因病在医院接受治疗,共使用了20个单位的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10元)和5.2个治疗量的滤白单采血小板(每治疗量1500元)。患病前,弟弟曾多次参加无偿献血,累计达1600毫升。根据《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关于免费用血的规定,献血者合格献血量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本人可以享受终生免费临床用血,所以,弟弟的用血费用得到全额报销。 “手续很简单,只要提交规定的相关材料,填好《用血报销申请表》,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就可以领到报销款,整个过程不到20分钟。”蔡先生高兴地说。 据省血液中心医生叶长英介绍,1998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但许多群众,包括部分献血者,至今对相应的政策仍知之甚少,其中最突出的是,对“无偿献血,为何要有偿使用”的不理解。 “实际上,献血后,要经过多道程序,合格血液才可以用于临床,成本是很高的。”叶医生说,根据相关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需交付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血液成本,这成本,包括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检测、分离、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费用,“光是专用血袋的成本就高达1000元/袋”。血站作为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存在通过收取血液使用费来取得经济利益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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